第六十四簽 管鮑分金 庚丁 上上 | |
〖典故〗 | |
春秋,管仲與鮑叔未仕時,同為賈,分金,仲多自與,鮑叔知其貧,不以為貪。後鮑叔為齊桓公大夫,竟薦仲為齊相,佐桓公尊周攘夷,霸諸侯,一匡天下。管仲嘗曰:"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叔也。" | |
〖詩曰〗 | |
吉人相遇本合同,況有持謀天水翁;人力不勞公論協,事成功倍笑談中。 | |
〖聖意〗 | |
貴遇趙、訟即了、名亦成、病可療、財有餘、婚亦好、問信音、即刻到。 | |
〖解曰〗 | |
此簽謀為和合。得遇貴人提攜。凡事稱意。不勞而成。必其人素為人所敬信。其事又為眾所欣悅。是又恰遇機緣。一倡百和。談笑中。事立而成功。豈非天人相應 。相時而動者乎。 | |
〖釋義〗 | |
吉人。善人也。本和同。言吉人天相。遇合自亨也。持謀。猶言主謀。天水翁。指所遇貴人而言。或應天水趙姓。或應天水二字郡縣地名。公論協。事合人心。人 心歡悅。是以不勞人力。自得水到渠成之妙。笑談成功。所謂不言而信。無為而成者也。上吉何疑。 | |
〖解簽〗 | |
所謂吉人自有天相,吉人處事本來就稱心如意,而且得天獨厚,能得到貴人相助,自己並不須花費多少力氣,貴人為天水翁,指貴人應在有天或水字的地名。不須 花費心力,則能得到大眾的認同且契合人心,得到事半功倍之效,而且在談笑之中就得到成功,可說是天時、地利、人和之作,這是個必定會成功的佳運。 | |
〖東坡解〗 | |
與人謀合、況遇朝貴、援手提攜、事皆稱意。勿勞餘力、成就甚易、出入皆宜、吉無不利。 | |
〖碧仙注〗 | |
作事而今迥不同、主謀全得貴人功、蒲帆能趁東風便、萬里蓬萊咫尺通。 |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雨水時間
2月18日 18:43:49
驚蟄時間
3月5日 16:53:32
春分時間
3月20日 17:37:19
清明時間
4月4日 21:34:58
穀雨時間
4月20日 04:33:14
立夏時間
5月5日 14:47:01
小滿時間
5月21日 03:36:58
芒種時間
6月5日 18:51:57
夏至時間
6月21日 11:32:00
小暑時間
7月7日 05:05:19
大暑時間
7月22日 22:26:16
立秋時間
8月7日 14:53:48
處暑時間
8月23日 05:34:48
白露時間
9月7日 17:52:46
秋分時間
9月23日 03:20:55
寒露時間
10月8日 09:38:53
霜降時間
10月23日 12:51:00
立冬時間
11月7日 12:58:37
小雪時間
11月22日 10:33:34
大雪時間
12月7日 05:56:55
冬至時間
12月21日 23:59:09
小寒時間
1月5日 11:23:17
大寒時間
1月20日 04:3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