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簽 王羲之坦腹 乙戊 中平 | |
〖典故〗 | |
晉代的另大士族郗鑒欲與王氏家族聯姻,就派了門生到王家去擇婿。王導讓來人到東廂下逐一觀察他的子侄。門生回去後對郗鑒彙報說:王氏的諸少年都不錯。他們聽說來人是郗家派來選女婿的,都一個個神態矜持。只有一個人在東床上坦胸露腹地吃東西,好像不知道有這回事一樣。郗鑒聽了說:"這就是我要找的佳婿。"後來一打聽,知道坦腹而食的人是王羲之,就把女兒嫁給了他。 | |
〖詩曰〗 | |
兩家門戶各相當,不是姻緣莫較量;直待春風好消息,卻請琴瑟向蘭房。 | |
〖聖意〗 | |
婚未合、訟未決、名利遠、音信缺、孕難生、防口舌、非知己、莫妄說。 | |
〖解曰〗 | |
此簽現在謀事。甚不相宜。看似機緣。終竟反覆。即宜舍此另圖。自有好處。春間定得信息。如婚姻前定。自然和合。只可待時。不可妄為。時至自得成就耳。 | |
〖釋義〗 | |
各相當。門戶相等。不是姻緣。強求何益。莫較量。戒占者不須留戀也。好消息。謂另有好音。直待春時應驗。此際琴瑟調和。信屬嘉耦。蘭房。婦人內室也。于此完婚。允遂宜室宜家之願矣。凡事慎重。自有天緣。 | |
〖解簽〗 | |
看似門當戶對的兩人,卻不是談姻緣的好對象,就算是強求也不會有結果,可能還會有反效果,倒不如先放下求親的念頭。當春天來臨時,會另有好消息,而且是門好姻緣,這是樁好婚事,而且是天注定的,只要慎重行事,等待時機的來臨,佳偶自會出現。 | |
〖東坡解〗 | |
兩意未合、宜可待時、防憂與患、謹慎愆期。直待來春、萬事方佳、若或妄動、徒勞心懷。 | |
〖碧仙注〗 | |
兩家未合、百事難諧、門戶可慮、猶恐成乖。 |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雨水時間
2月18日 18:43:49
驚蟄時間
3月5日 16:53:32
春分時間
3月20日 17:3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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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夏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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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1日 03:36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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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 18:51:57
夏至時間
6月21日 11:3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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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7日 05:05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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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2日 22:26:16
立秋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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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3日 05:34:48
白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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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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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露時間
10月8日 09:3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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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冬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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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雪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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