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簽 項仲山飲馬投錢 丙庚 中平 | |
〖典故〗 | |
漢項仲山,不占公家便宜。每次在渭河飲馬,必投三文錢在河裡。 | |
〖詩曰〗 | |
世間萬物皆有主,一粒一毫君莫取;英雄豪傑自天生,也須步步循規矩。 | |
〖聖意〗 | |
訟莫興、醫審病、名與利、付之命、行人遲、婚未定、凡百事、且安分。 | |
〖解曰〗 | |
此簽只宜守分。不可妄為。若謀事返成災害。不可以大凌小。以富欺貧。訟宜和。名亦有。財緩求。行人阻。病徐安。婚莫急。凡事守己。待時為得。 | |
〖釋義〗 | |
名利近不可得。久後自有成就。一毫莫取。戒勿為貪心妄求之事。須循規矩。示作事當按部就班。不可凌獵無序。自取顛覆也。 | |
〖解簽〗 | |
天地間的萬事萬物,各有其所,不可因其小而取之,不可因其弱而欺之,身為英雄豪傑,自有氣勢風範,不可因此而欺負弱小,更要收斂自己的氣勢,固守本分。不該是自己的東西,千萬不要貪得,必須循規蹈矩,成為眾人讚賞的對象,必有後福。此簽主要告誡世人安分守己、不可妄為,也有等待最佳時機到來之意。 | |
〖東坡解〗 | |
富貴分定、切莫強求、若或妄取、必有後憂。且宜守舊、更務進修、心行平等、自獲天麻。 | |
〖碧仙注〗 | |
本分方可遇、欺凌必反災、妄為難自保、依理福田來。 |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雨水時間
2月18日 18:43:49
驚蟄時間
3月5日 16:53:32
春分時間
3月20日 17:37:19
清明時間
4月4日 21:34:58
穀雨時間
4月20日 04:33:14
立夏時間
5月5日 14:47:01
小滿時間
5月21日 03:36:58
芒種時間
6月5日 18:51:57
夏至時間
6月21日 11:32:00
小暑時間
7月7日 05:05:19
大暑時間
7月22日 22:26:16
立秋時間
8月7日 14:53:48
處暑時間
8月23日 05:34:48
白露時間
9月7日 17:52:46
秋分時間
9月23日 03:20:55
寒露時間
10月8日 09:38:53
霜降時間
10月23日 12:51:00
立冬時間
11月7日 12:58:37
小雪時間
11月22日 10:33:34
大雪時間
12月7日 05:56:55
冬至時間
12月21日 23:59:09
小寒時間
1月5日 11:23:17
大寒時間
1月20日 04:3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