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簽 周孝侯射虎斬蛟 丁庚 中吉 | |
〖典故〗 | |
公元三世紀中葉,義興陽羡(今宜興市)傳頌着周處除三害的故事。周處自幼父母雙亡,年少時臂力過人,好馳騁田獵,不修細行,縱情肆欲,橫行鄉裡。鄉鄰將他與當地南山猛虎和長橋惡蛟並稱為"三害"。周處聞訊後,自知為人所厭惡,於是入山射虎,下山搏蛟,經三日三夜,在水中追逐數十里,終於斬殺孽蛟。並發憤改過自新,從此折節讀書,拜文學家陸機、陸雲為師,於是才兼文武。 | |
〖詩曰〗 | |
焚香來告復何辭,善惡平分汝自知;屏卻昧公心裡事,出門無礙是通時。 | |
〖聖意〗 | |
訟和吉、病禱安、名有望、財頗難、婚可合、行人還、宜向善、保團圓。 | |
〖解曰〗 | |
此簽顯然告人遷善去惡。秉心公正。自有通達之時。若不覺悟改悔。鬼神暗裡先知。何能掩蔽。恐不免咎殃之踵至也。 | |
〖釋義〗 | |
凡人為善去惡。人雖不知。己獨知之。若使欺其不知。昧公濟私。損人利己。必至自招凶咎。戒占者當公平正大。不欲勿施。自得人事亨通。全無阻滯。速宜返躬自問可也。 | |
〖解簽〗 | |
何必求神問卜才能知善惡,是非進退自在人心,你心理自有尺度,什麼是對、什麼是錯,公理自在人心。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,不可因為他人不知而為之,必須心存善念,不可有害人之心,因利己而損人,將會招來厄運,一旦排除了利己之心,一切所為皆為公正,不論何處,都能暢行無阻。 | |
〖東坡解〗 | |
作善降祥、作惡降殃、何必禱神、當自揣量。公心莫昧、勉為善良、前程遠大、可保安康。 | |
〖碧仙注〗 | |
計欲陷人終自陷、欺心暗裡鬼神知、若能改善求天福、轉禍為祥事事宜。 |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雨水時間
2月18日 18:4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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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秋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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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0日 04:3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