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公靈簽第42簽解簽
關公靈簽第四十二簽:董永賣身、戊乙、中吉
我曾許汝事和諧、誰料修為汝自乖、但改新圖莫依舊、營謀應得稱心懷。
【典故】漢。董永。千乘人。少失母。獨養父。流寓孝感。父亡無以葬。乃從人貸錢一萬。日後無錢還。當以身作奴。葬畢。道遇一婦人。求為永妻。永與俱詰。錢主令織縑三百疋以償。一月而畢。辭永去。乃曰。我(系)天上織女。緣君至孝。玉帝令我助君償債。言訖。凌空而去。
【聖意】病更醫。訟改圖。名與利。換規模。婚別議。行人遲。謹修為。神力持。
【東坡解】神許和合。自乖所為。急須更變。方得其宜。心行正直。無好自欺。若能悔過。天必相之。
【碧仙注】只好從新莫依舊。自然百事稱心神。莫愁中路無成就。當遇舟航涉利津。
【解曰】此簽宜更改。問婚當有再合之意。訟宜和。利吉。孕生男。求利改圖方好。病更醫。功名未遂。凡事更改方稱意。
【釋義】凡事只當遷改。不可蹈襲故常。積弊至蟲。名利未遂。若因改圖。庶幾提攜。有人向之。自乖者今得寧矣。營謀或作榮華未妥。
【解說】神明曾經答應你使事和諧,誰知你自己修為背道而馳才有這種結果。現在你惟改變從前所做的一切,努力向善,自然百事稱心神。
古語云:“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這道簽詩,正是這個意思。
東坡解說:“神許和合,自乖所為,急欲更變,方得其宜,心行正直,無好自欺,若能悔過,天必相之。”
抽得此簽,問事業,宜改圖,或更換設備,守舊則沒有發展的希望。問疾病,要更換醫生。問婚姻,另外再談。凡事更改方稱意。
有一考生,聯考志在醫學院,不中,來問我,占得此簽,我教其更換志願再考,翌年報考理學院,果然如願考取。
【釋字詞】蹈襲─模仿前人的作法。/詰─仔細的盤問。/縑─做為書畫之用的細密之絹。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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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8日 18:4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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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夏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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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1日 03:36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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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至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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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暑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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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暑時間
7月22日 22:26:16
立秋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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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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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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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冬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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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1日 23:59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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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5日 11:2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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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0日 04:3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