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公靈簽第81簽解簽
關公靈簽第八十一簽:寇公任雷陽、壬甲、中平
假君財物自當還、謀賴心欺他自奸、幸有高台明月鏡、請來對照破機關。
【典故】宋。寇準。字平仲。下邽人。年十九舉進士。真宗時知同州判。永興軍。盡心民事。每日有一時之閒。則有一時之滯後。拜相決策。成澶淵之功。出鎮大名眨雷陽。準內儉外奢。寢處一青幃二十年。仁宗朝贈中書令。封來公。
【聖意】訟莫欺。依本分。病遇醫。名休問。婚慎求。事審辦。孕保安。行人鈍。
【東坡解】負人財物。欺賴自奸。幽有鬼神。顯有清官。一朝照破。難逃其禍。每事依心。無施不可。
【碧仙注】本分兩字。合天合地。若有虧心。神明共棄。
【解曰】此簽先難後易。欺人自欺。反惹其禍。只可修心向善。暗有神明佑護。不可妄為。訟終凶事莫想。休求名利。婚宜審可也。病者醫。行人緩。風水遷改。孕生女。求財依本分。
【釋義】凡事在前半月。占者防小人侵害。財物欺賴在後。半月占者主訟得理。財得利。病得脫。要當事。莫相欺也。
【解說】借人家的東西自當歸還,如果存心欺賴,結果是自壞心地,有一天到了明鏡高懸的官府裡,就難逃因被識破奸詐而吃官司哩!
東坡解說:“負人財物,欺賴自奸。幽有鬼神,顯有清官。一朝識破,難逃其禍。”碧仙注說:“本分兩字,合天合地,若有虧心,神明共棄。”
占得此簽,表示先難後易,欺人自欺,反惹其禍。只可修心向善,暗有神明佑護。不可妄為,訟終凶,事莫強求,婚姻慎重,求財依本分。
據說從前江右一人,負屈屢訟未勝,占得此簽,後遇趙耀為按察使,其冤始白。趙本清廉,且“趙”與“照”同音,且應“明月照耀”之義,事後思之,真不可思議!
【釋字詞】澶淵─古湖泊名,又叫繁淵,故址在今河北省濮陽縣西,今名“澶洲陂”。
立春時間
2月3日 22:58:39
雨水時間
2月18日 18:43:49
驚蟄時間
3月5日 16:53:32
春分時間
3月20日 17:37:19
清明時間
4月4日 21:34:58
穀雨時間
4月20日 04:33:14
立夏時間
5月5日 14:47:01
小滿時間
5月21日 03:36:58
芒種時間
6月5日 18:51:57
夏至時間
6月21日 11:32:00
小暑時間
7月7日 05:05:19
大暑時間
7月22日 22:26:16
立秋時間
8月7日 14:53:48
處暑時間
8月23日 05:34:48
白露時間
9月7日 17:52:46
秋分時間
9月23日 03:20:55
寒露時間
10月8日 09:38:53
霜降時間
10月23日 12:51:00
立冬時間
11月7日 12:58:37
小雪時間
11月22日 10:33:34
大雪時間
12月7日 05:56:55
冬至時間
12月21日 23:59:09
小寒時間
1月5日 11:23:17
大寒時間
1月20日 04:3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