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签 田氏紫荆再荣 乙己 下下 | |
〖典故〗 | |
埋头莫向前、时违休怨天、贵人垂手接、亨通到百年。 | |
〖诗曰〗 | |
官事悠悠难辨明,不如息了且归耕;傍人煽惑君休信,此事当谋亲兄弟。 | |
〖圣意〗 | |
讼难明、和为贵、功名无、行人至、婚未成、病有祟、财莫贪、终无利。 | |
〖解曰〗 | |
此此签不利讼事。以和为贵。凡事虚悬无着也。犹疑不定。皆宜停止。恐有傍人怂恿。不可听信。唯有商谋亲密之人。骨肉之际。庶可免忧患耳。门内参商者宜戒之。 | |
〖释义〗 | |
悠悠难辨。是非未决也。劝令归耕。进取无益。煽惑休信。须要自作主张。当谋弟兄。戒勿背亲而向疏也。占者见机省悟。不可执迷。亲厚同气。自有利益。慎之。 | |
〖解签〗 | |
此时如遇诉讼之事,将无法得到有利的结果,若能求和,甚至退隐山林,必能将伤害减至最低,当然你的心中会有忧虑和怀疑,不如在此都放下,才是最好的决定。会有身旁的人加以怂勇,千万不可相信,此时只能找自己的亲兄弟或亲信之人商议,而且不可走漏消息,应想办法让自己全身而退,不可再留恋了。 | |
〖东坡解〗 | |
讼事未决、且宜从和、傍人煽惑、平地风波。慎勿轻信、自投网罗、谋之兄弟、谁能奈何。 | |
〖碧仙注〗 | |
埋头莫向前、时违休怨天、贵人垂手接、亨通到百年。 |
立春时间
2月4日 16:26
雨水时间
2月19日 12:12
惊蛰时间
3月5日 10:22
春分时间
3月20日 11:06
清明时间
4月4日 15:02
谷雨时间
4月19日 21:59
立夏时间
5月5日 08:09
小满时间
5月20日 20:59
芒种时间
6月5日 12:09
夏至时间
6月21日 04:50
小暑时间
7月6日 22:19
大暑时间
7月22日 15:44
立秋时间
8月7日 08:09
处暑时间
8月22日 22:54
白露时间
9月7日 11:11
秋分时间
9月22日 20:43
寒露时间
10月8日 02:59
霜降时间
10月23日 06:14
立冬时间
11月7日 06:19
小雪时间
11月22日 03:56
大雪时间
12月6日 23:16
冬至时间
12月21日 17:20
小寒时间
1月6日 04:49
大寒时间
1月20日 22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