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帝靈簽 第七十六簽 辛己 中平
詩曰
三千法律八千文,此事如何說與君;
善惡兩途君自做,一生禍福此中分。
【關帝靈簽現代白話文解簽】
解曰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
凡事趨善避惡,切莫貪取燥進,大抵先憂後喜也。
問求事營謀,但看心地良善否,若奸詐之輩,求得此簽,即禍報之警 告。
斷曰
運勢:人生旅途,吉凶禍福,報應分明,宜多修身。
家庭:人口分散,時局造成,君爾宿冤,不可忘之。
財利:勞心之 也,力行之耶,即可得之,保留財要。
事業:雖辛勤謀,淡然是己,不必餒志,必有轉機。
陞遷:積善之家,慶有餘也,守之修之,祈神奉佛。
姻 緣:此緣可求,自吾修之,自成良緣,白頭偕老。
考試:可有成就,唯付代價,甚鉅難荷,珍惜之耶。
健康:作福禳災,自我治之,藥到病除,嗣後 小心。
遠行:行之維艱,勤勞作之,終能獲償,珍惜成果。
訴訟:平素修身,行善在先,天理行之,方能勝訴。
失物:失于西南,耐心等待, 即可回也,嗣後留意。
【關帝靈簽傳統版解簽】
聖意
問爭訟、且斷理、求財祿、當揣己、病早禳、勢莫使、婚更審、方吉利。
解曰
此簽謀為陰事。神不之告。如法律操自官府。豈得預行宣洩。唯是禍福無門。全憑善惡判斷。所為善。自應得福。所為惡。自應得禍。禍福之機。人自知之。將求 福而避禍。可不急去惡而遷善哉。
釋義
律文。刑書也。三千。以罪條言。八千以字數言。生死輕重。權歸刑曹。非外人所得與聞。故雲如何說與君也。然有不可知而可知者。決之於善惡兩途而已。善惡 唯人自作。則禍福亦唯人自求之耳。蓋凡事當務善以去惡也。聖意:深切着明。人其凜之。
解簽
三千法律,指的是罪狀條文,八千文,是指律文的內容,這是一般凡人無法瞭解,也不能事先知道,未來的吉凶,完全決定在現在所為的善惡,神佛無法為你多祈 求福份,只有自己的修為才能影響吉凶,一生的禍福都由自己所作為的善惡決定,非他人能決定。此簽神明無法有所助益,未來禍福早已決定在自己,求福避禍,倒不如去惡行善 。此簽的吉凶完全在各人作為。
東坡解
吉凶多變、非止一端、言不盡意、當以心觀。福因積善、禍胎稔惡、知所趨避、宜自先覺。
碧仙注
訟庭有險莫胡行、無是無非夢不驚、禍福原來無定數、權衡善惡自分明。
【占驗】
一生入場畢,自謂文字得意,占此,竟無名。後收原卷觀之,前場密圈擬元,後場則塗抹不堪矣。此三、四兩句之驗也。
又余姑丈龔慎齊,明經當廩保時,占財氣,得此。時府試挨保無贄敬,惟院試每人送百文,計文武涂併進,一生三款,合算得銅錢八千文。簽經之明示,其驗如此。
又(清)光緒己卯(1879年),泉州南台寺文會,晉江邱生帶簽譜,在大魁殿用錢卜此。後鄉闈,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。此亦“八千文”及與君數字之驗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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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何注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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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春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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